蒙自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80-8755-1371

个人报销电话费税前调整如何做

编辑:蒙自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05-29

这笔个人报销电话费的业务,只需要做一次纳税调整增加.

公司根据自身办公业务需要,对于员工发生的电话费予以报销,在会计处理上列入"职工福利费",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税前扣除.因此,公司报销个人电话费业务,在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,不需要纳税调整.

依据:1、《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9〕3号)第三条规定,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:《实施条例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,包括以下内容:

(一)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,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、设施和人员费用,包括职工食堂、职工浴室、理发室、医务所、托儿所、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、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、社会保险费、住房公积金、劳务费等.

(二)为职工卫生保健、生活、住房、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,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、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、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、供暖费补贴、职工防暑降温费、职工困难补贴、救济费、职工食堂经费补贴、职工交通补贴等.

(三)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,包括丧葬补助费、抚恤费、安家费、探亲假路费等.

2、对于发票抬头为个人名字的电话费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,需要做纳税调增.

依据:《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〉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9〕114号)第六条,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的规定"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."因此,发票是个人名字的电话费,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.

公司为个人报销电话费纳税调整的问题,只需要调整一次,不能重复调整.


上一篇:小企业该如何进行做账

下一篇: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何填写?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80-8755-1371
  • 咨询老师:郭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80-8755-1371
返回顶部